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轴承用滚珠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轴承用滚珠生产项目
建设地点:肥城市湖屯镇钢球产业园,肥城聚圆钢球制造有限公司院内
建设单位:肥城市雪亮钢球厂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马经理
联系电话:13954893651
2021.8.1
附件下载(1):
雪亮钢球验收报告.pdf