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PE涂膜编织布、PE篷布生产加工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PE涂膜编织布、PE篷布生产加工项目
建设单位:山东海诚新材料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蒋庄工业园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陈经理
联系电话: 18660859699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2.3.9
附件下载(1):
山东海诚新材料有限公司PE涂膜编织布、PE篷布生产加工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