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年产200kg绒促性素吸附品和600kg尿促性素吸附品生产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年产200kg绒促性素吸附品和600kg尿促性素吸附品生产项目
建设单位:肥城市旺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
建设地点: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泰临路与肥梁路交汇处南300米金槐村路东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验收意见
公示日期:公示之日起20个工作日
联 系 人 :姚经理
联系电话: 13964788977
公示期间,对上述公示内容如有异议,请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2022.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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肥城市旺洪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年产200kg绒促性素吸附品和600kg尿促性素吸附品生产项目验收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