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山东腾阳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水容积小于30升的蒸汽发生器研发、生产、制造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水容积小于30升的蒸汽发生器研发、生产、制造项目
建设地点: 肥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仪仙村
建设单位:山东腾阳节能设备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董优良
联系电话:18253835299
2022.12.1
附件:山东腾阳节能设备有限公司水容积小于30升的蒸汽发生器研发、生产、制造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