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泰安鑫通管业有限公司PE钢带波纹缠绕管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 PE钢带波纹缠绕管项目
建设地点: 肥城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创业路66号
建设单位:泰安鑫通管业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刘经理
联系电话:13505383488
2023.1.19
附件:泰安鑫通管业有限公司PE钢带波纹缠绕管项目验收监测报告表,验收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