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上发帖转租廉租房 一承租户被清退
作者: 时间:2022-05-13
网上转租被清退
16日,肥城市房管局工作人员在网站上发现一个租房的帖子:每月400元出租惠民小区住房一套。通过调查核实,工作人员确认惠民小区7号楼郝姓承租户存在违规转租的行为,21日,肥城市房管局依据相关规定和租赁合同约定对其进行了查处,解除了与郝某租赁合同,依法收回了其承租的廉租房。据了解,郝某于今年4月19日通过申请、审批、摇号等程序获得了惠民小区7号楼(廉租房)某房屋的承租资格,经复查所有程序符合规定。在获得廉租房之前,郝某在其孩子学校附近租了一套房子,有了廉租房后并没有入住,为了能挣点钱,违规将廉租房在网上发帖转租。“我真是后悔啊,分配保障房本来是照顾像我这样的低收入群体,能够申请并摇号取得保障房已经是比较幸运了,我却因一念之差用来转租,太不应该了。”得知房子被清退,郝某后悔不已。
保障房管理日趋完善
据悉,自肥城市保障房首批入住起,肥城市先后出台了《肥城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发展公共租赁住房的意见》《肥城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肥城市经济适用住房管理暂行办法》,房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依照相关规定,廉租房不能转租、出借,郝某的行为违反了《肥城市城镇廉租住房保障办法》第四章第二十四条规定。依据规定,房管局最后给予郝某责令退回所承租的廉租住房的处罚。“我们采取一切措施,严禁向不符合住房困难标准的家庭供应各类保障性住房,自觉接受社会监督。对违反规定将保障性住房出售、出借、转租、出租、闲置、改变用途等行为的,按照有关规定收回;对中介机构违规代理保障性住房的,依法给予处罚。”房管局负责人表示。
“四审三公示”保公平
为保障分配公平,保障房申请需经过单位初审公示、主管部门复审公示、民政部门审收入、房管部门审住房、媒体再公示的“四审三公示”制度。有效杜绝了“骗租骗购”等违规行为,使肥城市保障性住房的分配更加透明化、规范化、合理化。
“房管局住房保障中心一直以来严格申报家庭和人员的资格审查,及时向社会公开保障性住房、申请、审查、分配等信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充分发挥社会监督的作用,切实提升住房保障工作的规范化水平。”负责人说。
肥城市房管局强调,申请保障房应到行政审批服务中心房管局窗口提交申请表等相关资料,切勿轻信网上或其他非正规渠道的保障房出租、购买信息,肥城市房管局住房保障举报电话:3222836、323263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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