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山区车改政策今执行 封车220辆保留195辆
作者: 时间:2022-05-13
肥城网泰安7月1日讯(泰山区台 侯贞)自2014年底全省启动公务用车制度改革以来,泰山区积极响应,制定了《泰山区党政机关公务用车制度改革实施方案》,车辆改革今天起正式执行。改革前全区实有车辆415辆,改革后,全区停驶封存车辆220辆,保留车辆195辆,其中,实物保障车16辆、机要通讯和应急车辆74辆、执法执勤和行政执法车辆88辆,特种专业技术车辆14辆、调研接待车辆3辆。
据了解,全区党政机关每人每月的公务交通补贴标准为:县(处)级正职1040元、县(处)级副职960元、乡(科)级正职650元、乡(科)级副职600元、科员办事员和机关工勤编制人员500元。截止到2014年4月30日,泰山区参加车改人员共有1309人,预计年发放交通 补贴896.64万元。按行政级别分:区级1143人,包括正县级4人、副县级34人、正科级256人,副科级262人、科员498人、机关工勤编制人员89人,年补贴784.14万元;街道镇166人,包括正科级35人、副科级55人、科员76人,年补贴112.5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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