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市建立完善四项机制 解决群众诉求
作者: 时间:2022-05-13
建立了环环相扣的办理机制。对“365”热线、来信来访、行风热线等各种渠道收集到的群众诉求统一进行登记,按照诉求性质及时批转相关责任单位限时办理;调查结论和处置结果一般要在调查结束后的2个工作日内向诉求人反馈,使群众的每一个诉求、诉求的每一个环节都做到有人管、有人办。
建立了多方联动的协作机制。与信访部门、行政执法部门、司法机关定期互通情况,形成了一套党纪、政纪、法纪监督的完整体系。在市纪委和各镇街纪(工)委分别设立“效能办”,统一协调督促各级各责任单位对群众诉求的办理情况,跟踪问效,同时对推诿塞责、落实措施不力的单位和个人实施问责。
建立了监督有力的全程监督机制。坚持“日报表、周分析、月通报”制度,每天统计一次群众诉求受理办理情况,加强日常督导。每月分析一次群众诉求问题发生规律、研究制定防治措施。对每一件群众诉求都明确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实行限时办结、挂账销号。对办结的群众诉求,定期进行回访,回访抽查数量不少于群众诉求总量的30%,对发现不如实办理、处置不到位的单位和个人,严格执行责任追究,确保诉求解决效果。
建立了严格考核的问责机制。按照《肥城市机关作风效能监察记分办法》,对解决群众诉求问题消极应付、工作效率不高、群众满意度较低三个方面12种情形,分别按0.5至5分不等分值给单位和个人记分。记分情况纳入市委、市政府对市直部门和镇街工作目标责任制考核体系,对得分值较低的部门单位及其工作人员,实施责任追究。肥城网www.fcs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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