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一重伤驾驶员获助10万元“救命钱”
作者: 时间:2022-05-13
今年10月份,在仪阳街道马堂村路口,1辆小型轿车和1辆摩托车发生碰撞,致摩托车驾驶员受重伤。因摩托车驾驶员家庭贫困,一时无法垫付10余万元的医药费,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按照“警医联动、救助先行”原则,为伤者申请了10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目前,伤者伤情已经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今年10月16日,孙某驾驶小型轿车沿仪过路由西向东行驶至仪阳街道办事处马堂村路口时,与由南向北李某某驾驶的二轮摩托车碰撞肇事,致李某某身受重伤,昏迷不醒,被送往肥城市中医医院抢救治疗。事故发生后,李某某因身体多处损伤,一直在ICU抢救治疗。李某某家庭困难,其家人对于10余万元的抢救费用一筹莫展。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事故中队民警了解情况后,立即开通警医“绿色通道”,启动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救助机制,帮助李某某申请了10万元的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抢救费用,为事故伤者的救治赢得了宝贵的时间,让交通事故伤者得到及时有效的救治。目前,伤者伤情已经稳定,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
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民警介绍,按照省交警总队“减量控大”工作要求,在交通事故紧急救援工作中,深化“警医联动、救助先行”工作机制,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与肥城市中医医院、市人民医院、市矿务局中心医院紧密合作,充分发挥“绿色通道”抢救作用。事故发生后,无力支付抢救费用的事故受害人,可向泰安市救助办肥城工作站提出申请,在工作站工作人员将申请手续上报相关部门审核通过后,由泰安市救助办先行垫付抢救费用,从而有效保证道路交通事故伤者能够得到及时救治,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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