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市泉峰玻璃纤维有限公司玻璃纤维加工项目(一期)通过环境保护验收工作的公示
作者: 时间:2022-05-14
根据《国务院关于<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的决定》(国务院令第682号),以及环保部《关于发布<建设项目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暂行办法>的公告》(国环规环评[2017]4号),现将玻璃纤维加工项目(一期)竣工环境保护验收情况公示如下:
项目名称:玻璃纤维加工项目(一期)
建设地点:肥城市王瓜店街道办事处老泰临路以南、泰聊铁路以北、白云山大街以东
建设单位:泰安市泉峰玻璃纤维有限公司
公示内容:验收监测报告表
公示时间:自公示期起20个工作日
公众意见投递:公示期间若公众在查阅本项目竣工环保验收报告时,对本项目有疑问或者意见,请以书面形式反馈,个人须署真实姓名,单位须加盖公章
联系人:姚经理
联系电话: 13805382439
2021.10.19
附件下载(1):


随便看看: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推荐使用友言、多说、畅言(需备案后使用)等社会化评论插件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