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改革定点医疗机构医疗费 实行按月预付年终清算
作者: 时间:2022-05-15
? ? 肥城健康网 根据泰安市《关于全市基本医疗保险费实行总额控制的通知》规定,肥城市社保处近日对各定点医疗机构医疗保险费用实行“按月预付,年终清算”方式进行结算,每月10日前进行拨付。
? ? 据悉,月度预付指标额度为1—2月份按全年指标的7%预付,3—10月份按全年指标的8%预付,11—12月份按全年指标的11%预付。月度结算时,对定点医疗机构每月预付指标的,按实际发生额度留取5%保证金。超过月度预付指标的,按月度预付指标留取5%保证金后拨付。
? ? 由定点医疗机构垫付医疗费改为按月预付方式的推出,大大缓解了医院的资金压力,调动了医院因病施治的积极性,受到了各定点医疗机构欢迎。肥城网www.fcsnews.com肥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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