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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市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公布

作者: 时间:2022-05-13

为进一步优化土地资源供给结构,合理配置土地资源,提高土地资源供应质量,近日,泰安市发布关于公布泰安市市本级2021年度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通知。

通知显示,今年泰安市本级国有建设用地供应总量控制在942.06公顷以内。其中居住用地336.57公顷(其中:商品住宅用地200.25公顷,保障性租赁住宅用地33.66公顷,其它住宅用地102.66公顷);公共管理与公共服务设施用地42.02公顷;商业服务业用地117.44公顷;工矿用地142.4公顷;交通运输用地267.4公顷;公用设施用地19.98公顷;绿地与开敞空间用地15.54公顷;特殊用地0.71公顷。

在国有建设用地供应导向中,泰安市坚持精准高效配置土地资源,合理调配各类用地供应指标,促进土地资源合理配置和集约节约利用,以土地供应结构调整和利用方式转变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促进全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在优化土地供应结构方面,泰安市坚持在控制年度建设用地供应总量的前提下,统筹城乡和区域协调发展,优先保障与区域功能定位相适应的项目用地、租赁住宅用地和基础配套设施用地,积极支持带动力强、潜力大、效益好的战略性新兴产业用地的供应。

为促进土地集约节约利用,泰安市多措并举地提升土地利用率,通过提高工业用地准入门槛,坚决防止利用小项目圈占大面积土地,严禁行业产能过剩的项目用地。不断加大住房保障工作力度,推动城区和重点区域“低效用地再开发”改造项目进程,积极探索集体建设用地管理工作,继续禁止别墅类房地产开发项目土地供应。同时严格执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加大批而未供土地消化和闲置土地处置力度,深入推进“标准地”出让,健全“以亩产论英雄”导向机制,促进产业用地集约节约利用,鼓励标准厂房建设,促进中小微企业发展,积极引导工业向产业平台集中,继续做好土地二级市场建设和低效用地再开发工作。此外,泰安市以加强租赁住宅用地保障为导向,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届五中全会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关于做好租赁住房用地保障工作的要求,加大租赁住房用地供应,对保障性租赁住房用地“应保尽保”,严格落实租赁住房用地供应时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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