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法院执行人员七次上门化解四年积案
作者: 时间:2022-05-13
? ? 近日,肥城市人民法院执行二庭执行人员七次到济宁做工作,圆满解决了一起因买卖合同欠款引起的纠纷案件。
? ? 2009年9月,济宁市周某与肥城某企业业务员联系后,以济宁市某企业的名义与肥城某企业签订散热器产品购销合同。在合同履行过程中,肥城某企业按合同约定将货发给周某后,因产品质量、规格(合同签订后周某要求变更)等问题,双方发生争议,周某拒付款。肥城某企业业务员到济宁催款,周某为躲避业务员,驾车撞到宝马车。非常愤怒的周某动手打了业务员。该企业将周某告上法庭。
? ? 案件审理过程中,周某用各种手段阻止、拖延案件审理。该案审理终结进入执行程序后,周某对法院执行人员抱有抵触情绪,执行人员六次去济宁,周某都拒绝露面。执行人员多次打电话让周某到肥城法院,周某以出差、工作忙等借口拒绝到庭。经调查,周某名下没有任何财产,执行陷入僵局。
? ? 执行人员确定周某人在济宁后立即驱车到济宁,终于找到了周某。周某依然拒绝履行生效判决。执行人员先对周某进行法律政策和规定教育,讲明拒不履行生效判决的法律后果以及对抗法院执行的严重性。然后,执行人员转换角度,劝周某换位思考,从道义和商业诚信角度劝其打开心结,与申请执行人消除对抗情绪。最终,周某与申请执行人握手言和,长达四年的买卖合同纠纷案圆满执结。肥城网www.fcs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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