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旧元件“变身”新电视 工商罚你没商量
? ? 肥城市民王先生在国庆节期间商家促销时,花3299元购买了一台42英寸液晶电视,谁知才看了不到2个月的时间,电视屏幕中央突然出现了一道白色横线,紧接着整个屏幕完全黑掉。找来维修人员检查后才发现,这台电视竟是翻新机:外壳虽然崭新,但里面部分“元件”陈旧,是后来配上去的。于是王先生就找到商家要求退货或换货,而商家却以电视机是促销商品,已经过了15天免费换货期为由,拒绝退货或换货。在协商无果的情况下,王先生把商家投诉到肥城市工商局。
? ? ?市工商局接诉后,立即安排工作人员了解情况。在调查过程中,商家始终不承认所售家电是翻新的,要求王先生必须出示相关部门的证明材料,证明该电视是翻新机,否则只能进行维修。工作人员电话联系到了该品牌电视机生产厂家,厂家技术人员的现场检测结果再次证明消费者所投诉属实。在证据面前,商家终于低下了头。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和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五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一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一)生产、销售的商品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依照上述法律法规,工商局对商家进行了立案处理,责令商家立即无条件给消费者退货,并处以4000元的罚款。
? ? ?肥城市工商局提醒消费者:购买家电时,首先要看外观,翻新家电与企业原装出厂的家电比,其外壳尺寸、颜色均有差异;其次要看标识,家用电器必须通过3C认证才可进入市场销售,翻新家电一般没有3C标志;再其次要看价格,翻新家电多采取超低价位对外销售,特别是一些有着名牌外包装,却以超低价格对外销售的家电,很可能是翻新家电,要谨慎购买。肥城网www.fcsnews.com
随便看看: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推荐使用友言、多说、畅言(需备案后使用)等社会化评论插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