泰安岱岳区法院历时5天完成异地执行案件
11月30日至12月4日,岱岳区人民法院历时5天时间,圆满完成一起异地执行案件,有效保障市民合法权益。
据了解,2017年山东某能源装备有限公司与某菌业有限公司承揽合同纠纷一案,案件历经一审、二审、再审,因被执行人某菌业有限公司未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申请执行人向岱岳区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岱岳区人民法院执行干警多方查找被执行人某菌业有限公司财产线索,经过对执行线索逐一排查,发现被执行人公司在济宁市金乡县一处厂房内有一台蒸汽锅炉及附属设备,岱岳区人民法院及时对其依法查封。执行财产历经评估和淘宝网司法拍卖平台两次拍卖,最终以280098元被刘某竞买成功,实现执行财产变现,保障了申请执行人的合法权益。同时刘某作为买方,请求岱岳区人民法院对锅炉及附属设备进行拆卸交付。
11月30日,岱岳区人民法院组织3名执行干警和11名法警,在公证人员的见证下,去往济宁市金乡县开展异地执行行动。抵达金乡后,执行干警及时联系金乡县法院执行局,与金乡县法院执行局干警一同到被执行人公司负责人家中开展执行前思想工作,讲解相关法律规定,并查看了锅炉现状,安排部署具体的拆卸流程。抵达执行现场后,当地村委书记称该村前期借用了所执行锅炉的两件辅助设备用以加工村民种植的金针菇,临时去购买设备也已经来不及,继续执行可能造成金针菇无法加工从而产生村民经济损失,要求暂缓执行。
了解情况后,执行干警坚持善意文明执行理念,向买方刘某做思想工作,最终刘某同意两件设备免费留下一件,由村委会折价购买一件,既保障了执行的顺利进行,又保障了小型锅炉的正常运行从而避免对村民造成损失。施工期间,部分村民多次以施工损坏道路或吊车超重等理由阻拦车辆进行施工,公路管理部门在接到村民举报后也到达现场进行处理,执行团队都积极与当事人、村民以及村委进行协调,并一一妥善处理,保障了拆卸工作顺利进行。拆卸完成后,因施工造成部分道路损坏而产生的争议,岱岳区人民法院积极协调双方当事人进行协商,既维护了法律的权威,又保障了村民和村集体的利益。12月4日晚上8时,历经五天时间锅炉设备基本拆卸完毕并运输完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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