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实木门“变脸”复合门 市民消费被误导
作者: 时间:2022-05-13
消协工作人员接到投诉后,工作人员来到木门商店进行调查,经核实,确认双方产生纠纷主要原因是对“实木门”与“实木复合门”理解的差异。由于经营者在为王先生推销木门时,没有将“实木门”和“实木复合门”区别告诉王先生,使王先生产生误解,经营者存在误导行为。根据新《消法》第二十条规定:经营者向消费者提供有关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性能、用途、有效期限等信息,应当真实、全面,不得作引人误解的虚假宣传。经营者对消费者就其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质量和使用方法等问题提出的询问,应当作出真实、明确的答复。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应当明码标价。经协商,经营者同意退还王先生市场差价500元,消费者表示满意。
肥城市消费者协会提醒广大消费者:消费者订做木门前,一定要多去几家木门市场了解相关木门信息,对于经营者的答复和自己选购的商品,购买时要一定要写在购物凭证(订购协议)上,一旦出现纠纷就容易解决。肥城装修网zxjc.fcsnews.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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