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明年实行
作者: 时间:2022-05-13
当前,有一部分农民工人群以及城镇就业不稳定的人员,他们先前参加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进城务工或者稳定就业后,又参加了城镇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这样就形成了同时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情况,按照本次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工作要求,在达到一定条件后,两种保险制度将进行衔接。
根据文件要求,参加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并且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按照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办法计发相应待遇。肥城吧
此外,参加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和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人员,达到企业职工养老保险法定退休年龄或领取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待遇年龄时,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不满15年的,或按规定延长缴费后仍不满15年的,可以申请将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
据悉,参保人员在同一年度内(按月计算)既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又参加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的,只计算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并由转入地经办机构将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重复缴费相应月份中的个人缴费和集体补助退还本人。根据国家规定,每人只能享受一份社会养老金,重复参保并不能领取双份养老金。肥城信息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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