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您的当前位置: 肥城网 > 社会热点 > 热点资讯 正文

中学生酒瓶伤同学致昏迷

作者: 时间:2022-05-14

原告小韩是一名中学生,目前处于昏迷状态。他的父母代为起诉称,小韩与小刘是中学同学。2012年2月25日中午,他俩受同学小丁邀请,到房山大石窝镇某村一家餐厅吃饭。

席间,小刘与小韩因喝酒言语不和。在小韩去上厕所时,喝高了的小刘紧随其后,用啤酒瓶将小韩头部打伤,造成小韩急性重型颅脑损伤(重伤),至今仍处于昏迷状态,经鉴定为一级伤残。

2012年8月,小刘因故意伤害罪,被房山法院判处有期徒刑8年。

小韩的父母代小韩把打人者、聚会组织召集者和餐厅老板诉至法院,要求3被告赔偿各项损失200余万元。小韩的父母认为,小丁是聚会的组织召集者和付款人,餐厅老板隗某违法向未成年人售酒,违反了商务部"禁止向未成年人售酒"的规定,两人应承担补充赔偿责任。

对此,小丁辩称,聚会中,大多数同学是AA制,每人20元,他大概花了100多元钱,他不是组织者,不应承担赔偿责任。

餐厅业主隗某辩称,小韩的伤情是他人犯罪引发的,餐厅在第一时间把小韩送到医院并垫付了医疗费,同时及时向其家长通知了情况。餐厅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不应该承担赔偿责任。

庭前

  • 上一页
  • 1
  • 2
  • 3
  • 4
  • 下一页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推荐使用友言、多说、畅言(需备案后使用)等社会化评论插件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Copyright © 2012-2025 肥城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3001042号-1鲁公网安备 37098302001085号
Top
81620538
81620538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