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人小区摔倒3小时无人救助死亡 家属起诉物业
今天上午,死者的儿子小何出庭,称事发时保安太冷漠了 本报讯 凌晨回家的老何在单元楼门前摔倒,直至早上6点多才被小区保安发现,后经抢救无效死亡。老何的儿子小何以物业存在失职为由诉至法院索赔85万。 今天上午,大兴法院开庭审理此案。 9时许,20岁的小何早早来到法庭,坐在原告席上。痛失父亲的小何看上去一脸悲伤。 小何说,2013年3月30日凌晨2点34分,父亲打车回到小区,在单元楼的门前摔倒。在这之后的3个多小时内,父亲一直倒在单元楼前,直至早晨6点才被一名保安发现。 “他们发现我父亲后,应该及时报警和拨打120,但却花了大量时间找家属。”小何说,结果家人将父亲送到医院时,已错过抢救时机。 事发后,小何特意去小区物业查看了监控录像,并用手机拍了下来。 “在摔倒的几个小时内,父亲一直在挣扎,单元楼前的声控灯在此期间也多次亮起,可以看到有人在门前楼梯处挣扎。物业监控室的保安目睹该情景后却无动于衷。”小何气愤地说道:“他们太冷漠了。” 小何认为,物业根本没尽到合理的安全保障和救助义务,这才导致自己父亲未能及时送医而死,物业应承担赔偿的责任。 “不同意原告的说法,我们对何先生已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和救助义务。”被告物业公司代理人在法庭上表示,该小区每天有三次巡查,出入口24小时值守,摔倒的何先生也恰好是保安巡查时发现的,之后及时拨打了110和120,并及时联系了其家属,还协助将何先生抬上120车。 对于何先生的死,物业公司认为其自身也有重大责任。“何先生有酗酒习惯,导致当晚摔倒,而家属发现他彻夜未归,没有及时寻找也存在重大过错。”物业代理人说。 物业同时认为,何先生死于猝死,与其自身疾病有关。 截至发稿时,此案仍在审理中。 现场回访 监控距离事发楼门口约20米 今天上午,记者来到事发地点——大兴区兴华园小区32号楼下。 这栋楼位于小区内最东边,设在附近的监控距离楼门口大约有20米。在该楼的东侧有一个小超市,超市员工告诉记者,白天楼门口人还挺多,但入夜后便基本没人了。 因事发在凌晨两点多,多位接受采访的业主表示并不知道何先生在单元楼门口猝死一事,也不清楚物业是否会在夜间安排保安巡查。一名居民称,该小区在2008年居民入住时曾有保安夜间巡逻,但之后就没再见过。 小区物业表示,保安白天巡查时间为早上6时至8时,夜间有两次,一次是22时至24时,一次是0时至2时。同时根据物业服务合同,小区的监控录像只保存一个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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