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男子欲与前妻复婚未果 将其强奸获刑1年半

作者: 时间:2022-05-14
虽然离婚了,但是夫妻两人还是在同一屋檐下生活,一直想复婚的丈夫何某因复婚不成,竟对前妻实施了强奸。4日,江阴市人民法院审结这起强奸案,何某犯强奸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年半。

据了解,今年44岁的何某与妻子李某在20年前结婚并育有一子。2009年,何某有外遇的事情被妻子发现,双方协议离婚。离婚不久,因舍不得儿子,李某又与何某复婚,可惜李某的原谅没有换来好的结果,何某还是与她人保持不正当关系。

2012年9月,何某、李某两人再次离婚,但为了方便照顾儿子,李某这次没有搬出去住,依然跟何某住在同一幢房子中,分楼上楼下居住。第二次离婚后,何某恶习难改,依然与其他女性保持不正当关系,但何某心里还是觉得李某做老婆最好,遂几次三番跟李某提出复婚,但遭到拒绝。

眼看复婚不成,何某心生歹意,决定“软的不行来硬的”,在自家房屋里用电线将李某捆绑,并用剪刀等物品威胁李某就范,最终将李某强奸。

事后,惊魂未定的李某报警求助,而冲动过后的何某则逃到了自己姐姐家,在亲人的劝说下,何某第二天主动到公安机关自首,如实供述了自己的罪行。

江阴法院审理认为被告何某违背妇女意志,采用暴力手段强行与妇女发生性行为,其行为确已构成强奸罪。何某能投案自首、当庭自愿认罪,并取得被害人谅解,对其依法予以减轻处罚,遂作出前述判决。

承办法官提醒广大市民,近年来“离婚不离家”现象并非个案,很多人都是因为房子的分割问题和子女的抚养问题而选择‘离婚不离家’,离婚夫妻继续一起生活,会引发财产、情感和子女抚养方面的诸多纠纷。“离婚不离家”并非处理婚姻问题的明智选择,若实属无奈之举,也要在事前做好各种协议和约定,保护好自己的人身安全,也理清楚财产和子女抚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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