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您的当前位置: 肥城网 > 生活资讯 > 肥城资讯 正文

肥城市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 足额连缴仨月可提取

作者: 时间:2022-05-13

? ? ?肥城房产网 ? 为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肥城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本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此前职工需提供房管局开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查询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一年内的房屋租赁发票等材料,现在都不需要了。

? ? 据悉,肥城放宽租房提取公积金条件是为了保障住房公积金缴存职工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住房公积金的住房保障作用,促进住房租赁市场发展。条件放宽后,职工连续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满3个月,本人及配偶在肥城市无自有住房且租赁住房的,可提取夫妻双方住房公积金支付房租。职工可每年提取一次,每次间隔不少于12个月。职工租住公共租赁住房的,按照一年内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职工租住商品住房的,按照一年内实际房租支出全额提取,但不得超过所在县、市、区职工年最低工资标准;职工租住两套(含)以上的,每年只按其中一套办理提取;多人合租一套的,提取金额按租金分配方案确定的各自分担比例提取,无租金分配方案的,按人均分担金额提取。

? ? 据泰安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肥城管理部工作人员介绍,职工租房提取公积金时应填写住房公积金提取申请单,并提供以下材料:租住本市公共租赁住房,提供房屋租赁合同和租金缴纳证明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租住本市商品住房,提供本人及配偶名下无房产证明(由公积金管理中心负责统一查询、个人负担查询费用)、房屋租赁合同和房租收据原件及复印件、婚姻证明。已婚的,提供结婚证原件及复印件;离婚的,提供离婚证原件及复印件;达到法定结婚年龄未婚的,提供当前未婚证明。此前职工提取公积金时需要提供由房管局出具的《房屋租赁登记备案证明》、房屋查询证明,税务部门开具的一年内的房屋租赁发票、工资流水等材料,现在都不需要了。

? ? 需要注意的是,此次政策调整有效期至 2016 年 6月24日,有效期过后是否继续执行将根据具体政策调整。符合条件的市区内职工可以自己去肥城住房公积金服务大厅办理,市区以外的职工可由单位统一办理。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网友评论:

推荐使用友言、多说、畅言(需备案后使用)等社会化评论插件

Copyright © 2012-2025 肥城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3001042号-1鲁公网安备 37098302001085号
Top
81620538
81620538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