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欠债被非法拘禁一男子跳楼逃生摔断腿
4名男子为了替别人讨要30余万元的债务,采取威胁、恐吓等手段将欠债人非法拘禁长达66个小时。欠债人为求自保,从被拘禁的二楼厨房跳下造成腿部骨折。8月16日,肥城市检察院以涉嫌非法拘禁罪依法批准逮捕了5名犯罪嫌疑人。
三年前,李强从干工程的李明那里先后借了30余万元,到了规定的还款日期,李明不断催李强还钱。李强用借到的钱投资做生意,可因为经营不善,不仅没赚到钱,还赔进去不少,根本就拿不出钱来还债。为了躲债,只要李明打电话找李强还债,李强不是拒接就是关机,一直躲着不见。李明看李强赖账,到处打听李强的下落。
今年7月12日,得知李强在济南,李明让张林等人去济南找李强,为了给自己造势,张琳又打电话叫来3个人。在济南一个小饭店找到李强后,张林对其一阵拳打脚踢。当天晚上,李强便被张林等人从济南带到李明面前,李明让李强还钱。随后让张林将李强锁到二楼厨房内。接下两天,李明威胁李强抓紧时间把钱还了,期间每天只给李强两个馒头。在被折磨了3天后,李强把厨房的门砸开,拉开客厅的窗户,从楼上跳了下去,一落地李强就觉得腿摔伤了。李强遇到一个过路的老太太和一个妇女,让她们帮打120送到了医院。而此时,欠债人已经被非法拘禁66个小时。李明、张林等人非但没讨到钱,还违法拘禁欠债人,最终被公安机关抓获。
检察官提醒:本案李明等人因屡屡催讨借出钱款未果,将李强非法拘禁,使其失去行动自由,以达到追回钱款的目的,致使自己变成了一个被法律追究刑事责任的人。本来,李明要回到期的借出钱款是理所当然的,应受到法律保护,但他却采取了不理智的违法行为,反而使自己成了犯罪嫌疑人。这个案例告诉我们:要学法、知法、懂法、用法,通过法律途径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才是最可取的。肥城网www.fcsnews.com转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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