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坑同事”,“骗得140万”,一被告人因犯诈骗罪获刑十一年
作者: 时间:2022-05-14
吴某原是泰安市某单位职工,2017年10月至2018年3月期间,吴某通过虚构“家人生病”、“周转贷款”等理由,先后骗取15名同事共计140万元,并将骗取的钱财全部用于网络赌博。2018年8月17日,吴某主动至公安机关投案。截至案发,吴某仍有139万元未归还。
案件宣判后,被告人吴某不服,提出上诉。泰安市中级人民法院经审查后认为,原审法院认定事实清楚,定性准确,量刑适当,审判程序合法,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刑事诉讼法》第二百三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之规定,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法官提醒
来源 :泰安中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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