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地图 - 帮助中心
您的当前位置: 肥城网 > 生活资讯 > 肥城民生 正文

短短10天!泰安已捕捉收容流浪犬25只!

作者: 时间:2022-05-14

    10月31日《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发布以来,我市各级各部门相互配合,积极开展整治工作。在大力开展宣传、劝导的同时,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流浪犬扰民等问题,组织专门力量,根据市民举报进行巡逻捕捉,10天时间已经有25只流浪犬被捕捉收容到了专门场所,消除了泰城多个居民小区内的安全隐患。


    流浪犬被捕捉收容。


    民警在社区开展文明养犬宣传,已累计张贴和发放明白纸15万张。


    民警对违反养犬公约的市民进行教育劝导。行动中,共批评教育200余人次。


关于文明养犬的通告

    为进一步加强泰城建成区养犬的管理工作,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人身安全,维护城市环境和社会公共秩序,推进全国文明城市创建,倡导市民文明规范养犬行为,结合我市实际,持续开展不文明养犬专项整治行动,通告如下:
    一、携犬外出时应当由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成年人对所养犬进行牵领,并束链(绳),不束链(绳)的视为无主犬、流浪犬,进行捕捉。注意避让老年人、残疾人、孕妇和儿童。携犬人对犬只排泄的粪便应当即时清除,不得破坏环境卫生。
    二、遛犬时间为晚 7 点后至第二天早上 7 点前。禁止携犬进入机关、医院、学校、儿童活动场所、体育馆、博物馆、图书馆、影剧院、候车室、大型商场、购物中心等人员密集的室内公共场所和公园、绿地、广场等室外公共场所。
    三、犬只咬伤、抓伤他人的,养犬人应当立即将被伤害者送至医疗部门诊治,并依法承担被伤害者的诊治费和其它经济损失。
    四、养犬人要定期为犬只注射狂犬病疫苗,定期检疫、登记。
    五、从事犬类经营和服务的机构,应当符合有关动物防疫规定,依法办理注册登记手续。
    六、各区、功能区负责对各自辖区内的养犬情况,持续深入逐家逐户进行摸排,对养犬户的姓名及犬只种类、数量登记造册,教育引导属地内的居民文明养犬,自觉抵制不文明养犬行为。
    七、各区、功能区不文明养犬整治专项行动工作队,持续对各类不文明养犬行为实施规劝、治理和处罚。阻碍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依法执行公务的,由公安机关依照相关法律法规予以处罚。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八、2019 年 11 月 1 日到 12 月 31 日开展专项整治,全面清理城区不文明养犬问题。举报电话:0538 — 8337338。

泰安市城市管理局 泰安市公安局
泰安市农业农村局 泰安市市场监管局

2019年10月31日
来源:泰安警方

打赏

取消

感谢您的支持,我会继续努力的!

扫码支持
扫码打赏,你说多少就多少

打开支付宝扫一扫,即可进行扫码打赏哦

相关推荐:

网友评论:

推荐使用友言、多说、畅言(需备案后使用)等社会化评论插件

栏目分类
最新文章
热门文章
Copyright © 2012-2025 肥城网 版权所有
鲁ICP备2023001042号-1鲁公网安备 37098302001085号
Top
81620538
81620538
已为您复制好微信号,点击进入微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