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泰安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作者: 时间:2022-05-14

“限时秒杀”“预付有大礼”“购物赢红包”……一年一度的“双十一”即将到来,各大电子商务平台纷纷发布信息,顺势推出各类促销活动,吸引了众多消费者的眼球。为避免消费者在“双十一”购物产生消费纠纷,泰安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消费者协会特发布“双十一”消费警示。

首选正规电商。消费者在购物时,应选择经营规模较大、信誉度等级较高、口碑较好、交易量大、消费者评价较高的正规电商,对朋友圈的“良心货”不要轻信。

慧眼识别商品。购买某件商品要提前关注价格变化,防止出现“先涨价后降价”情况的发生。同时,可借助比对工具对各网站的商品进行对比,查看商品参数、相关说明及买家评价。

分清“定金”“订金”。虽然预付“定金”会有很多优惠,但如果消费者不支付尾款则定金不予退还。但“订金”属于预付款范畴,一般情况下可以退还。因此消费者下单前要咨询客服关于“定金是否可退”等问题,并注意留存促销活动的截图和商家做出承诺的截图等证据。

关注收货期限。“双十一”既是网购高峰期,也是物流的高峰期,购买时要做好快递派送时间延迟的心理准备,消费者要慎买急于使用或保质期较短的商品,避免因快递不快,造成商品成“废品”。

及时验货试用。消费者收到商品时应及时验货试用,发现问题及时联系商家处理,并保存网上商品图片和介绍,以及与商家聊天记录等资料,若无法与商家达成一致,要先申请退款。

比较线上线下。由于有的电子商务平台及经营者提供的商品为电商专供,可能与实体店销售商品存在差异。消费者条件允许的话,可以去线下实体店或其他平台对同款商品进行比较,看看是否符合自身的心理预期。

核实谨慎支付。付款前应详细阅读活动规则,核实红包使用规则,选择可靠的第三方支付方式付款,对直接进入对方账户的支付要慎之又慎,以防权益受损。

属地投诉处理。消费者对电子商务平台及经营者的投诉,由其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对平台内经营者的投诉,由其实际经营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实际经营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无法联系到平台内经营者的,由其所在的电子商务平台经营者住所地县级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处理。(最泰安全媒体记者 贾风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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