肥城交警:专项整治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违法行为
春节临近,为有效预防和减少交通事故发生,优化道路交通环境,消除道路交通安全隐患,肥城市公安局交警大队紧密结合辖区交通安全实际,针对驾乘摩托车不戴安全头盔事故多发、损失惨重的现状,在全市范围内发动开展了为期两个月的专项治理行动。
为使行动取得扎实效果,肥城市交警大队专门召开中层以上干部会议,结合全市交通安全实际情况,制定了《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治理行动方案》,制定领导带班上路制度,领导小组成员亲自上路,现场指挥,及时发现并解决行动中存在的问题,保证行动顺利开展。他们主动联合电视台、广播电台等媒体,开展以治理摩托车不戴头盔专项行动为主要内容的全民宣传教育活动;利用恒美广场电子LED显示屏、散发宣传单等形式向市民宣传交通安全知识;结合“百千万警民连心”行动和“电影放映月”活动,深入乡村、街道、社区,积极宣传驾乘摩托车戴头盔对生命安全的重要作用,争取广大群众的理解和支持,形成浓厚的整治氛围。行动开展以来,共播放交通安全警示短片300余次,发放宣传资料20000余份,在城区主要街道悬挂横幅40余条。行动中,所属6个交警中队集中30余名警力,重点治理车流量大、交通事故集中、人员密集的城区和乡镇路段。在城区新城路、向阳街、泰临路、长山街等主要路段,设置固定岗点10个,流动检查点7个,着重对上班前、下班后摩托车出行频繁时段展开治理;在各乡镇驻地,采取固定检查和流动巡逻相结合的勤务方式,全面开展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专项整治行动。
执法中民警努力做到宽柔并济,以教育为主,处罚为辅。在查处具体交通违法行为时,言辞得当,举止得体,力求做到有理、有据、有节,充分展示交警良好形象。行动开展两个月以来,在查处的2500余起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中,无一起因执法不力引发投诉、上访等情况。同时,肥城市交警大队要求全体民警“正人先正己”,首先从民警自身抓起,无论驾驶警用摩托车还是驾驶其他摩托车,都要严格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按规定戴安全头盔,为群众树立标杆榜样。
目前,肥城市交警大队共出动警力1800人次,警车600余台次,查处驾乘摩托车不戴头盔交通违法行为2500余起,摩托车交通事故发生率大幅下降,摩托车遵章守法率由原来的45%上升到现在85%,活动取得明显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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